临潭县农技站
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绿色种养
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
根据《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甘农财发〔2025〕23号)文件要求,现就临潭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服务主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,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社会化服务组织(合作社)、有机肥生产企业报名遴选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背景与目标
2025年开展粪肥就地消纳、就近还田试点,支持有机肥生产企业、专业化服务主体提供粪肥收集、处理、运输、施用服务,开展粪肥产品质量监测和应用效果评价。到2025年底,通过财政津贴奖励支持,建机制、创模式、拓市场、畅循环,力争通过示范带动,扶持一批粪肥还田专业化服务主体,建立健全粪肥还田专业化的服务体系,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养殖场(户)、服务主体和种植主体密切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,形成一批成熟的组织方式和补贴方式,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项目名称:临潭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
三、项目主管单位:临潭县农业农村局
四、项目实施单位:临潭县农业技术推广站
五、项目联系人:李春平联系电话:0941-3122187
六、项目申报主体要求
严格依据服务组织“有主体、有规模、有场地、有技术、有设备、有基础”的“六有”标准,按照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原则,公开遴选粪肥收集处理、堆沤腐熟、配送还田、机械施肥能力强的有机肥企业、服务组织(合作社)等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服务主体。
(一)能收集县域内养殖场(养殖户、养殖企业)未处理的畜禽粪污,转运至处理中心(点)按照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》(GB/T36195-2018)和《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》(NY/T3442-2019)标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堆沤腐熟,对检测合格的粪肥进行转运还田作业;砷、汞、铅、镉、铬、粪大肠菌群数、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符合《有机肥料》(NY/T525-2021)要求,对每批次粪肥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。
(二)具有独立、健全的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,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;内部管理制度健全,服务质量好,社会认可度高,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,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。
(三)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,无违法违规行为,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(四)按照就近就地原则,社会化服务组织一般以企业所在地为中心,粪肥还田服务辐射半径不超过30公里。
七、项目服务内容
(一)有机肥加工企业/社会化服务组织收集规模养殖场(户)粪肥,按照《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》(NY/T3442-2019),集中堆沤,分批次腐熟处理,保障还田粪肥达标。并与养殖户签订供粪协议,与种植主体签订粪肥还田协议。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,依据还田面积按亩补助标准打包奖补。
服务主体提供全程粪肥还田服务,明确服务的范围、内容、服务要求、服务期限、资金支付方式、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,按粪肥种类确定亩施用量,采取种植主体自筹和项目补贴结合,先建后补的方式。要求有台账、有记录、有合同、有化肥减量指标化肥亩使用量减少5%~10%,每亩施合格有机肥1--1.2吨。服务主体在粪肥使用时采用农机农艺结合的方式,分阶段收集资料,施肥完成后,由种植企业(户)确认签字并在所在村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申请县、乡(镇)、村三级联合验收,质量监测评价后,按服务合同约定对服务主体进行补贴,补贴标准82元/亩。
(二)具有粪肥腐熟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(合作社)收集养殖场(户)畜禽粪污,按照《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》(NY/T3442-2019)标准要求,堆沤腐熟后,采用机械施肥方式施用到田或服务其余农户或基地粪肥施用到田。具有粪肥腐熟还田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合作社(农户)/基地/农户签订协议。
种植主体(合作社)与养殖场(户)签订供销合同,有条件的自建堆粪场,按照《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》(NY/T3442-2019)堆沤腐熟后,社会化服务组织采用机械施肥,将粪肥施用到种植主体(合作社)自有基地或服务其余农户粪肥施用到田。出具粪肥施用到田承诺函,化肥亩施用量减少5%-10%,每亩施合格有机肥1--1.2吨,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奖补,实施主体在粪肥施用时采用农机农艺结合的方式,并分阶段收集资料,必须提供购买施用粪肥的有效证明;种植企业(户)目标任务完成后申请县、乡(镇)、村三级联合验收,质量监测合格,公示无异议后,按目标承诺书和购买服务合同约定对实施主体进行补贴,补贴标准82元/亩。
八、报名时间及遴选时间
(一)报名时间:2025年7月3日-2025年7月9日(工作日内),每日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30-18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遴选时间:报名时间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遴选,遴选结果将在遴选结束后第一时间公示。
(三)报名地点:临潭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办公室。
临潭县农业技术推广站
2025年7月3日